住宅维修基金 黑幕重重!
新房快要交付的朋友,看过来!
在你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前,看看这个!
1万亿元住宅维修金黑幕重重
2013-10-30 左永刚 证券日报之声
业主支取比登天还难,北京使用率仅为1.55%,广州使用率仅为0.99%,天津使用率仅为0.53%
当屋顶经常漏雨、电梯频频停运时,不少业主自然会想起购房时交存过的那一笔不大不小的维修资金。然而,要想使用这笔钱比登天还要难。
10月22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王府温馨公寓的多位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不温馨的烦恼。何女士与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顶层房屋漏雨,想申请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由于小区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件事办起来阻力重重。”
多位业主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该小区许多楼顶都有漏雨现象。记者来到何女士家时发现,虽然已步入秋冬季,但由于常年漏雨,房顶和墙壁已经发霉,并且墙壁涂料出现大面积起皮脱落。
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非常普遍。河北衡水市河建小区2号楼顶层的四户家庭每逢夏季都会遭遇“屋外大雨,屋内小雨”的窘境,他们想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到相关部门跑了3年,至今仍未有结果。
武汉市江岸区佳园小区业主孙先生入住小区10多年,房屋外墙渗水越来越严重,想支取房屋维修资金,到房管部门咨询时,小区的房屋维修资金竟然有37万元去向不明。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相关的新闻报道达到近40万篇,并且分布于各个省市,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比较突出,其问题既突出又普遍。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难支取资金
“交钱容易,取钱难”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鲜明特点”。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上述维修资金全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2008年以前称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每位购房者在购房时均交了一定比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查证得知,该笔资金适用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于2007年10月30日原建设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1998年12月16日由建设部、财政部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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